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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硬件和信息化水平,为申请人提供更优质的审批服务,自2023年6月1日起,大厅将进行为期2个月的升级改造,现就改造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关于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 升级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

2023-06-05 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作者:佚名

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硬件和信息化水平,为申请人提供更优质的审批服务,自2023年6月1日起,大厅将进行为期2个月的升级改造,现就改造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   一、办公场所

    (一)农药、畜牧兽医、科教窗口搬至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临时办公点(农业农业部机关幼儿园南门东侧20米,地址见附件),申请人可前往临时办公点办理业务。

 

    (二)肥料、渔业、种业窗口搬至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2楼办公,暂不设置接待窗口。申请人可拨打窗口办公电话沟通相关业务,窗口同志将根据工作需要至农业农村部南门外交接申请材料等。

    二、办公时间

    各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不变,现场接待及接听电话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:30-11:00、13:30-16:00(节假日除外)。

    三、办公电话

    肥料窗口:59191736;

    渔业窗口:59191814;

    种业窗口:59191810;

    农药窗口:59191803、59191817;

    畜牧兽医窗口:59191816(59191812暂停使用);

    科教窗口:59191805;

    技术服务:59191821。

    四、快递接收

    请各位快递员将农药、畜牧兽医、科教窗口的快递件送至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临时办公点;将肥料、渔业、种业窗口的快递件集中送至农业农村部南门东侧20米的“代收快递室”。

    对大厅升级改造期间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,感谢大家的支持!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5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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